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主要職責
- 內設機構
- 領導班子
- 聯系方式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地方性實施辦法,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并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區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并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等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并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貫徹落實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有關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和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做好人才管理有關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的實施意見,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綜合管理全區公務員;負責全區完善公務員制度工作;擬訂公務員考試錄用、考核、培訓、獎勵、懲戒、申訴控告等政策和單項法規的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并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組織實施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組織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査處重大案件。
(十二)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PAGE_BREAK#(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計生、應急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及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和績效考核等綜合性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重大課題調研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干部職工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單位的財務管理、預決算;負責接待、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事件;協調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負責本單位工作人員統計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工作人員統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紀檢日常工作;負責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和新聞發言工作;檢査指導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
(二)規劃信息股
負責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負責我區勞動保障監察三級網絡化管理;負責對全區勞動力資源進行全面普查,建立勞動力資源臺帳,實行動態管理;制定勞動力資源檔案、勞動力培訓輸出等檔案;建立勞動力信息庫,完善勞動力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咨詢、就業培訓、勞務輸出等全方位、全功能網絡平臺功能。
(三)干部股(軍轉辦)
負責全區機關公務員的宏觀規劃、結構調整和綜合管理;負責全區機關公務員人員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公務員;組織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考試錄用、考核、培訓、職務升降、任免、輪崗交流、競爭上崗、回避、紀律、獎勵、懲戒、申訴控告、辭職辭退等項制度和法規,并對鄉鎮政府機關實施公務員制度工作;負責全區機關黨群統人員、街道辦事處和鄉鎮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調配工作;擬訂政府獎勵表彰制度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區政府各部門的全區性評優表彰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大學生村(社區)干部;負責擬訂內調干部安置方案;負責指導和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考核獎懲流動等政策;擬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政策并組織實施;承辦區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工作。
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培訓政策和安置計劃,完善安置和培訓制度;擬訂全區軍隊轉業干部及隨調家屬安置方案,承擔軍轉干部安置、選調、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區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四)就業促進股(農民工工作股)
負責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勞務開發就業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創業、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規劃以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負責職業中介機構資質審批;指導和監督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負責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計劃實施的協調工作,編撰全區人才規劃;擬訂人員調配政策,承辦特殊需要人員的調配工作;擬訂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
負責擬訂全區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并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承擔區勞務開發暨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五)職業能力建設股
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職稱、專家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落實專業技術人員職(執)業資格制度,承擔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負責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水平)考試的管理工作;負責專家的推薦、選拔及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權限,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和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工作。負責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以及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企業經營管理人オ、專業技術人才等統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工勤人員考級工作。擬訂全區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研究提出貫徹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意見;負責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資質審批。
(六)工資福利退休股
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工作;擬訂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工齡計算、離退休、退職及受處分人員工資待遇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獲獎提高退休費待遇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津貼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公務員的津貼補貼工作;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入財政供養系統工資變動等審核工作;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撫恤金、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對象的審批工作;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
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負責全區企業工資統計工作;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工作。
(七)社會保險股(行政審批股)
負責擬訂城鎮和農村基本養老保險發展規劃,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鎮居民(含按城鎮人口安置的被征地人員)、農村(含按農業人口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員養老保險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預測預警制度;擬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關閉破產企業養老保險費欠費清理;負責養老金領取人員的資格審核;擬訂征地方案中有關按農業人口安置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并組織實施。
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并組織實施;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保險費率確定辦法以及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的范圍及支付辦法;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及支付范圍;擬訂疾病、生育停工期間的津貼標準;擬訂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擬訂全區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以及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待遇項目;擬訂全區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配合市局做好勞動能力鑒定工作;負責工傷性質認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資格認定。
擬訂全區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以及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全區失業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
(八)基金監督股
負責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完善內控制度,組織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的評價;會同相關單位擬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相關單位查處涉及基金安全的違規違紀案件。負責全區就業資金、軍轉等專項資金管理的監督工作。
(九)政策法規與調解仲裁股
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工作;負責承擔機關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調解工作;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規政策的實施辦法;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及備案工作。統籌擬訂全區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規劃和相關規定;協調全區勞動爭議調解仲裁、預防工作;承辦區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處理工作及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承辦全區勞動爭議處理情況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負責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規劃和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法督辦重大案件;指導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協調跨區域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負責全系統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管理工作。負責宣傳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情況進行執法檢査;組織協調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的調査處理工作。牽頭擬訂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范和工資集體協商規則;組織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督促用人單位執行勞動定額標準;負責企業經濟性裁員的備案工作;牽頭建立完善勞動關系三方協調工作機制。負責擬訂全區勞務開發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并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
(特別說明:本三定方案為2019年3月機構改革前方案,改革后方案正在送批中,待審批后及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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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女,漢族,四川夾江人,1976年3月生,2004年1月入中國共產黨,1998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
金劍波,樂山市市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就業促進、職業能力建設、就業創業服務、農民工工作。分管就業促進和農民工工作股。聯系區就業創業促進服務中心。
基本信息:男,藏族,四川康定人,1978年10月生,2011年12月入中國共產黨,2002年9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學。
徐珩峰,樂山市市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政務公開、機關綜合管理、新聞宣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人事考試、工資福利退休、政府表彰獎勵、專業技術人才管理、職稱管理、基層公共服務平臺、人力資源服務、人才開發和服務、城鎮居民增收工作。分管局辦公室、事業人事管理和工資福利股、信息規劃和審計監督股。聯系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基本信息:男,漢族,四川美姑人,1989年10月生,2013年12月入中國共產黨,2012年9月參加工作,全日制本科。
高崢嶸,樂山市市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負責機關局屬單位黨的建設、機關紀檢、黨風廉政建設、執紀監督問責、意識形態、行政效能、行風建設、群團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勞動關系、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安全及信訪維穩工作。分管政策法規和調解仲裁股、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基本信息:女,漢族,四川樂山人,1976年4月生,2006年2月入中國共產黨,2000年12月參加工作,全日制本科。
#PAGE_BREAK#聯系地址:樂山市市中區馬鋪路123號。
聯系電話:0833-2134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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