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民政局
- 主要職責
- 內設機構
- 領導班子
- 聯系方式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民政工作各項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民政工作規范性文件,制訂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民政統計管理工作。
(二)擬訂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執法監督;擬定全區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三)牽頭擬訂全區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并監督實施,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和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負責養老機構的管理、指導養老機構的建設工作。
(四)負責指導全區基層政權建設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及《四川省〈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辦法》的貫徹實施,對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擬訂全區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全區鄉鎮政務公開和鄉鎮規范化管理,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全區村民委員會選舉的日常工作;與鄉、鎮人民政府共同負責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培訓;組織先進村(居)民委員會和干部的評比表彰活動。
(五)負責全區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工作。擬訂全區行政區劃總體規劃和地名管理辦法;承擔全區鄉鎮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村(居)委會、村(居)民小組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及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全區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平安邊界創建的日常工作。承辦全區地名的命名、更名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標準地名的審核報批工作,推行地名的標準化、規范化;規范地名標志的設置和管理;管理地名檔案;組織地名調查,負責全區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收集、審定和保管。
(六)負責全區婚姻管理。負責婚姻登記處的設置并對其進行監管;負責脅迫婚姻的撤銷。
(七)負責全區殯葬事務的管理、監督和檢查工作;擬訂火葬區和土葬改革區的劃定方案并做好報批工作;負責公益性公墓的審批;會同有關部門,對違反殯葬法規的單位、組織或個人進行處罰。
(八)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政策,組織實施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殘疾人保護政策并監督實施。負責對全區的社會福利機構進行管理、監督和檢查。
(九)統籌推進養老服務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承擔城鄉老年人社會組織管理工作。
(十)負責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的落實,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負責兒童收養工作。
(十一)指導全區慈善事業發展和社會捐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工人才建設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范,推進社工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愿者隊伍建設。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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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后勤以及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察督辦和績效管理等工作;組織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指導全區民政法治建設。指導監督全區民政行政執法。負責民政法治宣傳和培訓教育。負責信訪、“心連心”熱線、社情民意等事項的接待、處理、歸檔分析、排查化解。督查督辦信訪案件工作。牽頭民政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審核以及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等工作。協調局機關各股室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
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全區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民政統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對接市民政局辦公室、規劃財務科。
2.救助福利股。負責全區城鄉低保、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負責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作生活困難救濟工作。
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健全為老志愿服務制度。負責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幫扶、關愛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并監督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承擔城鄉老年社會組織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愛老宣傳工作。承擔養老服務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牽頭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和標準并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開展中國公民收養境內兒童審批工作。對接市民政局社會福利與兒童保障科、養老服務科、社會救助科。
3.基層政權和社會事務股。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監督村(居)務公開,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社區)干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社區創建活動。
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婚姻案件的行政復議。指導婚姻登記機關、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承擔全區婚姻登記及信息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區地名規劃,發布標準地名。承擔全區鄉鎮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以及鄉鎮以上行政區劃名稱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全區鄉鎮、街、路、巷、村等地名標志的設置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勘界資料檔案管理工作。承擔殯葬服務機構及婚姻登記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指導和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社會捐助工作。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志愿服務隊伍建設,推動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健康發展。
擬訂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執法監督,指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對接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科、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社會事務科、慈善事業促進與社會工作科。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工作。負責黨組日常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協助做好工、青、婦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任免調配、考核獎懲、晉級晉職、工資福利、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承辦民政系統表彰工作。對接市民政局直屬機關黨委(人事科)。
下屬單位:樂山市明月公墓、樂山市市中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樂山市市中區敬老院管理服務中心、樂山市市中區社會福利中心、嘉州社會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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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明芳,樂山市市中區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區民政局全面工作。
基本信息:女,漢族,1978年9月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
胡楠,樂山市市中區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工負責區劃地名、婚姻登記、殯葬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社會組織管理、志愿者服務、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與社會工作等工作;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黨建、黨風廉政工作。分管基層政權和社會事務股、樂山市明月公墓、樂山市市中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基本信息:男,漢族,1981年8月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
余劍,樂山市市中區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工負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臨時救助、居家救助、流浪乞討救助;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養老機構管理;慈善事業促進;財務、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黨建、黨風廉政工作。分管救助福利股、嘉州社會福利院、樂山市市中區社會福利中心、樂山市市中區敬老院管理服務中心。
基本信息:男,漢族,1976年2月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
胡玲,樂山市市中區民政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分工負責黨建、紀檢監察、意識形態、群團、離退休人員管理、黨風廉政建設、信訪督辦、安全督察、內部審計、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文電、保密、政務協調、督查督辦和績效管理等工作。分管辦公室。
基本信息:女,漢族,1977年12月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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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縣街116號
郵政編碼:614000
公開電話:08332132238